中共镇平县委 镇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递社会正能量,激励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充分展示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引领文明新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引导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如花似玉大美镇平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系列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重过程、重参与、重影响,贴基层、亲民众、树典型,通过深入挖掘、培树、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模范人物,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在全县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推动全社会形成公平正义、文明有序、团结友爱、和谐共进,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把“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打造成一场全民参与、全民感动、全民评议、自省和学习的思想盛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镇平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新篇章,建设如花似玉大美镇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原则、类别和标准
(一)评选原则
通过宣传发动、推荐、初评、公示、终审、表彰等规范化程序,将公众票选与评委评审结合,本着“严谨、规范、公开、公正、广泛”的原则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面向全县公民、镇平籍在外旅居人员,不受年龄、性别、民族、职业限制,只要符合评选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在镇平连续工作生活时间达3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也可参选。
(三)评选类别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结合镇平实际,评选的“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奖项类别分为“乐善好施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团结和睦模范”六个类别,县评选组委会将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六类“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设立“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奖10名、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所有评选出的“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均在“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予以
表彰。
(四)评选标准
被推荐人选要具备道德行为和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遵纪守法,热爱祖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乐善好施、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团结和睦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评审组根据影响力、美誉度及第三方评价进行评定。
(1)“乐善好施模范”评选条件: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积极参与各类慈善募捐活动,慷慨解囊捐资捐物帮助有需要的困难群体和贫困户,爱心捐助奉献社会,被群众公认的善长仁翁,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2)“见义勇为模范”评选条件: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评选条件:生产经营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纪守法,坚持诚信经营,得到群众高度赞誉。或想他人所想,帮他人排忧,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拾金不昧,无私奉献。
(4)“敬业奉献模范”评选条件: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讲索取、勇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工作生活中敢于挑担子、冒风险、负责任,在遇到大事难事时勇于站出来,敢于站出来,不避不让、攻坚克难。干活时不拈轻怕重,在遇到问题时不退避三舍,不推诿扯皮,担负起了应尽的工作职责,真心做到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着想,挑起为民服务的担子,深受社会和群众的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评选条件:坚持孝老爱亲数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尤其在家庭困难情况下,孝敬老人,教育子女,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了榜样。
(6)“团结和睦模范”评选条件: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家庭邻里和睦、招商引资亲商爱商、帮助外来企业排忧解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典型。
三、评选活动过程及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评选分为初选(发动、推荐、初审、公示)、审评、宣传、表彰四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初选(发动、推荐、初审、公示)(2017年12月-2018年1月上旬)
初选阶段,发动、推荐、初审、公示同步进行。把发掘“感动镇平”年度人物和学习先进事迹日常化、经常化,形成良好的参与、分享、学习氛围。
(一)发动
1.媒体发动
新闻发布。利用镇平网、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镇平发布、微博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制作活动专题网页,电视台开辟专栏,全程跟踪活动进程,发布活动信息、参选的资料。
2.社会宣传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各行业部门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宣传贯彻县活动精神,印制评选标准传单、彩页、表格,由各村(居委会)、单位直接派发给各个家庭。制作宣传橱窗、利用各LED显示屏和文明新村文化广场对评选活动进行发布宣传。
(二)推荐
可组织推荐、联名推荐或个人推荐,也可以自荐。各类组织、单位及个人可以通过在线、电话、邮件等形式推荐或自荐,各渠道收集的资料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电话0377-65801577,联系人:蒋丽阳,邮箱:gdzprw 163.com。
1.基层推荐候选人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推荐候选人。对推荐的候选人,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可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村(居委会)征求意见、进行公示,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在组织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组委会推荐“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候选人,并严格把好初审关。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要求认真填写“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表)一式三份,提供5寸免冠照片1张,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文字材料一律打印,推荐表内的300字简要事迹及1000字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精炼,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镇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县委前楼二楼)。
2.群众直接推荐或自荐
县评选组委会在接受组织推荐候选人的同时,接受群众直接推荐和自荐。群众可通过网络、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组委会直接推荐候选人,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由所在村(居委会)、部门严格进行审核,并可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村(居委会)征求意见、进行公示,群众推荐候选人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前。
3.推荐、自荐办法
(1)推(自)荐人可携带填妥的报名表、先进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文件到所属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名。
(2)发邮件到:gdzprw 163.com报名。
(3)将材料邮寄或交至镇平县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人:蒋丽阳,联系电话:0377-65801577。
(三)初审
成立“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初审组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初步筛选出建议候选人,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遴选产生道德模范候选人。
(四)公示
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电视公示展播,并发布在博客网站上。在镇平电视台、镇平网设置“感动镇平,增辉玉乡”专题,宣传报道初选出的候选人事迹。
第二阶段:评委审评(2018年1月中旬)
组委会对选出的候选人,在道德模范人物公示的基础上,采取公众网上(镇平网微信公众平台号:zpxwxcb-zpw)投票、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评选审定,审核产生“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奖10名(即“感动镇平”十大年度人物),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
第三阶段:电视集中宣传(2018年1月下旬-2月)
对最终评选产生的10名“感动镇平”年度人物,逐一录制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网络上宣传、展播。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8年3月)
(1)“感动镇平”十大年度人物奖。在“感动镇平”十大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集中展示十大年度人物的感动事迹,颁发证书、奖品。入选人选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推荐参评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评选。同时组织10名年度人物在全县进行巡回宣讲报告。
(2)“感动镇平”年度人物提名奖。在十大年度人物奖之外获得年度人物提名奖的,给获得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作为年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宣传栏、专题会、张贴标语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具体工作中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变成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感动镇平”道德模范是一项很高尚的荣誉,全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此极为关注,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道德模范具有先进性、代表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住群众的检验,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使评选表彰工作具有极强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媒体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意义、标准和办法,专题报道模范人物事迹,要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始终,要着力宣传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思想,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县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五、组织领导
活动的组织运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由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综治办、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文广新局、教体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等单位组成“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成员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初审委员会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纪委、综治办、卫计委、文广新局、教体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初审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六、其他
评选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2.“感动镇平”2017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中共镇平县委
镇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