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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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2015〕141 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印章、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车辆处置专用章的通知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印章、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车辆处置专用章的通知
索引号:Nc001-0202-2015-020141
添加日期:2016-02-24 11:05:53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根据《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镇政办〔2015〕127号)和《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镇政办〔2015〕128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启用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印章、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和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车辆处置专用章三枚印章。
附件:印模
2015 年 12 月 29 日
附 件
印模: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
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平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车辆处置专用章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