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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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2016〕119 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镇平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Nc001-0202-2016-02001045
添加日期:2016-12-19 14:38:08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行为,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加快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农民增收方式的转变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平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袁 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 卓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智如 县农业局局长

委 员:谢书德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正科级检查员

宋书华 县农业局副局长

张学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伟 县群工部副部长

蔺雅君 县法制局副局长

尤永文 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杨庶晗 县司法局副局长

薛丁柯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 超 县工商局副局长

郭国振 县民政局副局长

尚喜莲 县妇联副主席

王延晓 县法院党组成员

余彦彬 县委农办副主任科员

李秀春 县林业局党总支委员

马 博 县农经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经中心),宋书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相关政策法律咨询;收集、审核、储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上报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对流转双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并对流转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流转土地用途进行监督;协助调处土地流转引发的矛盾,协调、保护流转双方利益;土地流转工作的日常事务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16 年 10 月 17 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