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平县盐业体制改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4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市盐业体制改革联合工作组的通知》,顺利推进我县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平县盐业体制改革联合工作组。现将工作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毕中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宋 方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郭学忠 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吴志国 县盐业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从云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晓东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 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冠震 县财政局副局长
曹志宏 县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李德强 县卫计委党委副书记
魏赣豫 县工商食药局副局长
任宇飞 县质监局副局长
邓德浩 县委正科级信访督查专员
付 磊 县政府法制局副主任科员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盐业管理局,由县盐业管理局局长吴志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责任是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明确部门分工任务,认真落实《改革方案》提出的措施和要求,推动镇平盐业体制改革稳步进行。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
县盐业管理局配合县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建立健全信息收集、联络员等工作机制,同时做好改革期间全县食盐安全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市的沟通协调及贯彻落实意见的反馈工作。
2017年6月20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