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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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2017〕109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平县城市交通系统综合体建设工程及S330线改建工程PPP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Nc001-0202-2017-01066
添加日期:2018-01-30 15:38:15   来源:   作者: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创建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精神,加速推进县城市交通系统综合体建设工程及S330线改建工程PPP项目运作的各项前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城市交通系统综合体建设工程及S330线改建工程PPP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杨振中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玉安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薛江峰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栩健  县政府机关党委纪检书记
  王  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白兆文  县财政局局长
  陈云峰  县发改委主任
  陈文兴  县建设局局长
  辛玉建  县规划局局长
  李恒宇  县环保局局长
  范海川  县国土局局长
  刘永和  县督查中心主任
  王旭宏  县审计局局长
  姚宇骋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德华  县物价局局长
  李华安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马华军  县监察局副局长
  刘欣泽  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中振  玉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靳照鹏  雪枫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同万  石佛寺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交通局,由王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龙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由交通、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建设相关手续报批、变更工作;
  2、负责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PPP咨询服务机构,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3、负责项目申报,力争进入省级以上项目库,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4、组织编制项目PPP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
  5、负责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组织与中选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
  6、组织与项目最终投资人的谈判,编制项目公司组建方案,报县政府审批;
  7、统筹协调项目公司组建的各项事宜;
  8、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和汇报。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分管领域的资料收集和项目协同配合工作,确保该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
  2017年12月11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