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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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2017〕113号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Nc001-0202-2017-01069
添加日期:2018-01-30 15:46:46 来源: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宛政办文〔2017〕1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平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通知如下:
组 长:毕中平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宋 方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恒宇 县环保局局长
王 伟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樊洁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 辽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万光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向伟 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学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伟 县水利局副局长
曹经洲 县农业局副局长
程胜全 县工商食药局副局长
任宇飞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书清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文召 县地税局纪检组长
徐中凯 县建设局副局长
仵 波 县环保局副局长
梁 靖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史晓剑 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李恒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12月15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