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政府201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镇平县审计局对全县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该项目涉及19个乡镇2000户农户,审计调查中共抽查621户,占危房改造户的31%,其中入户抽查421户,占21%;电话抽查200户,占10%。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度县财政收到上级拨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540万元,平均每户补助7700元(其中中央补助7500元,省级补助200元)。资金由县财政局经建股根据各乡镇提供的经逐级审核批准的名单,统一打入农户户主银行卡内。危房改造类型分为C级危房和D级危房两种,采取修缮加固、原址翻建、异地非集中建造、异地相对集中建造、房屋置换、无房户新建等方式进行改造,改造后的房屋构造以土木结构、砖混结构为主。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调查表明,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目标任务,完善了上报、核查、验收、拨付等工作流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整改的问题,如超标准发放补助资金20.10万元,涉及14个乡镇73户;危房改造资金补助不均衡,实际补助五保、低保及贫困残疾人家庭832户,仅占全部对象户的41.6%,没有突出最贫困、最危险的“两最”补助政策;因配套设施不到位等原因,利用危房改造资金63.90万元为集中供养五保户统建的房屋闲置无人居住,涉及3个乡镇43户。
三、审计建议
1、严格档案审核。按照危房改造的相关规定规范档案,完善资料。
2、对其他贫困户标准要进行明确界定,避免出现对象户确定标准不统一的现象。
3、在补助资金发放时,适当对困难地区和特困户给予政策上的倾斜,真正使困难农户得到帮助。
4、集中供养五保户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人员,房屋尽量建成平房,避免上下楼造成生活不便。
5、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
四、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建设局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乡镇主要领导是责任主体,明确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农房所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站所长紧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是制订措施,整改落实。要求各乡镇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边回访边整改和全面梳理集中整改相结合,认真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