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应对近期我市重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信臣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雪枫路以北、北京路以东(均不含本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31日每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行。
三、限行规定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和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和7;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和8;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邮政(含快递)运输车、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查车、学校的校车、运送蔬菜的绿色通道车辆、服务民生的物流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汽车。
(三)各类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以外,还应当遵守南阳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五、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⑥3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