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垛山和太公湖区域旅游资源保护的通告
添加日期:2018-06-14 15:14:07 来源:政府办 作者:
镇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五垛山和太公湖区域旅游资源保护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五垛山和太公湖等区域旅游资源的保护,促进旅游资源整体科学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镇平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现就五垛山、太公湖区域旅游资源保护通告如下:
一、保护范围
(一)核心保护区
1、五垛山旅游资源保护区域
二龙乡:三潭村区域
2、太公湖旅游资源保护区域
老庄镇:南至水库大坝、北至姜庄村、东至东湾村、西至207国道区域
(二)控制保护区
1、玉龙路石佛寺镇至迎客松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2、二龙乡东马沟村至老庄镇余堂村战备路两侧可视范围内;
3、柳泉铺镇战备路至老庄镇207国道可视范围内;
4、207国道县城至余堂村可视范围内。
二、严格规范保护区域内建设活动
1、禁止违法从事开山、采石、开矿、取土、取水、养殖、毁林开荒、修坟、土葬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2、禁止侵占、破坏林地、林木、野生植物、庙宇、文物古迹、自然与人文景观等。
3、禁止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违法买卖,禁止建设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4、禁止破坏旅游安全设施设备。
5、禁止其它可能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三、凡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对于未经批准,私自乱搭乱建的,除采取强制措施外,一律不予补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0377-65911716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