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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8-04-08 16:19:18 来源:县扶贫办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6日
镇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
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强化与我县脱贫规划的衔接,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全县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任务,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使2018年35个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序列,实现250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三、筹资方式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下达给我县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及省配套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对我县2018年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债券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了统筹整合范围,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51472.23,其中:使用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44862.72万元,其余6609.51万元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2018年整合资金44862.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621.40万元;省级资金3888.86万元;市级资金1870万元;县级资金9482.46万元。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1.村级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安子营镇余寨村3.7公里、大王庄村0.6公里;贾宋镇师洼村2.9公里、苇子坑村1公里;枣园镇鱼池马村2.6公里、蒋刘洼村4.4公里;高丘镇唐沟村1.3公里、李沟村2.8公里、凤翅山村2.7公里、青山村2.6公里;石佛寺镇平顶山村5.3公里;二龙乡老坟沟村4.3公里;彭营镇罗李沟村2.7公里;柳泉铺镇新集村1.2公里;遮山镇钟起营村1.4公里;侯集镇高营村1.8公里;郭庄乡许桥村3公里;张林镇不老刘村3.5公里;老庄镇凉水泉2.5公里;曲屯镇罗洼村2公里等14个乡镇23条道路共52.3公里的路基路面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路基宽度6.5米(特殊路段5.5米),路面宽度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18厘米。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75.963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75.9637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9月4日完成招标,2017年9月4日开工建设,2017年11月30日完成工,2018年6月30日项目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改善贫困群众1319户3824人的出行条件,满足贫困群众的出行需求。
2.贫困村道路安防工程
(1)建设任务:对卢医镇郭岗村、白杨树村;高丘镇凤翅山村;曲屯镇刘冲村、罗洼村;石佛寺镇韩冲村、平顶山村;贾宋镇闵河村;枣园镇山南村、蒋刘洼村等6个乡镇10个村增设标志、标牌、标线及波形护栏安装63.506公里。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667.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667.1万元。
(3)时间进度:2017年11月28日完成招标,2017年11月28日开工建设,2018年5月15日完工,预计2018年7月30日项目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解决贫困村的出行安全隐患问题,受益贫困群众897户2529人,满足贫困群众的出行需求。
3.扶贫道路提升工程
(1)建设任务:对王岗乡管家村、厚碾盘村、岗西村、马岗村;贾宋苇子坑村、师洼村;枣园鱼池马村、陈岗村等8个村修建边沟、路肩、绿化、标志、标线、标牌等附属设施,道路提升里程为31.731公里。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998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499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99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预计2018年5月30日完成招标,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2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项目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提升8个贫困村的四好公路建设标准,受益贫困贫困群众551户1579人。
(5)责任单位:交通局
4.通村联乡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安字营镇王洼村南地-王洼路口通村道路建设1.5公里、安字营镇余寨村通组道路建设3公里;高丘镇丁张营村河北北口-孙湾(省道S240)通村道路建设0.8公里、高丘镇黑虎庙村通组道路建设13.724公里、高丘镇家河村尖坡-庄东水泥路通村道路建设0.3公里、高丘镇菊花场村道路建设18.15公里(其中:通村道路4.125公里、通组道路14.025公里)、高丘镇史岗村道路建设8.216公里(其中:通村道路1.026公里、通组道路7.19公里)、高丘镇先师庙村S248-先师庙通村道路建设3.8公里、高丘镇响水河村前爬-响水河村通村道路建设3.5公里;郭庄乡郭庄村康庄-大王庄-Y011线通村道路建设1.6公里;卢医镇军刘沟村军刘沟北口-大何营通村道路建设3.8公里;彭营镇柳园北-王庄-范庄通村道路建设5公里、彭营镇粱洼村梁洼-闫庄通村道路建设1.2公里;曲屯镇刘冲村大北营北-刘冲南路口通村道路建设2.1公里、曲屯镇罗洼村花栗树路口-罗洼通村道路建设1.4公里;石佛寺镇仝家岭村石佛寺镇光伏产业道路1.4公里;王岗乡岗西村马岗-岗西通村道路建设3.6公里、王岗乡厚碾盘村厚碾盘-西李庄村北通村道路建设2.2公里、S248-西李庄村北通村道路建设1公里,共计3.2公里;枣园镇山南村枣园镇光伏产业道路1.7公里;张林镇公吉王村S531-公吉王通村道路建设0.7公里、张林镇贾庄村G207-西张家通村道路建设1.1公里。建设标准:通村道路为路基宽度6.5米(特殊路段5.5米),路面宽度4.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18厘米;通组道路为路基宽度5.5米(特殊路段4.5米),路面宽度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厚18厘米。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3516.35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1783.1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83.175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其中交通运输局担任业主的南地至王洼路口等15个项目28.6公里,2018年1月19日完成招标,2018年1月22日开始施工,2018年3月20日完成施工任务,预计2018年6月30日项目完成验收;其他交通运输局担任业主25个建设项目建设里程40.09公里,预计2018年5月25日完成招标,2018年6月10日开始施工,2018年9月20日完成施工任务,2018年9月30日项目完成验收;余寨村道及柳园-北王庄-范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分别为安字营镇和彭营镇,余寨村道建设项目2017年9月26日完成招标,2017年11月12日开始施工,2017年12月1日完成施工任务,2018年1月10日项目完成验收,柳园北-王庄-范庄建设项目2017年12月6日完成招标,2017年12月10日开始施工,2017年12月31日完成施工任务,2018年1月10日项目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改善贫困群众1354户4100人的出行条件,满足贫困群众的出行需求。
5.贫困村桥梁工程
(1)建设任务:老庄镇楸树湾新建寺门桥1座32延米,建设标准为斜交60度1×20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老庄镇余堂村新建白栗扒南桥1座70延米,建设标准为斜交120度3×20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安字营镇梁寨村新建梁寨西桥1座37延米,建设标准为正交2×16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王岗乡管家村新建杨庙东桥1座45延米,建设标准为正交2×20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518.4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25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2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2017年12月6日完成招标,2017年12月8日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月20日完工务,预计2018年12月30日项目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确保楸树湾村、余堂村、梁寨村、管家村等4个贫困村出行方便,受益贫困群众2007户6940人。
6.通村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曲屯镇罗洼村计划修建四级水泥路2.2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3.5米,厚度18厘米;卢医镇白杨树村计划修建四级水泥路3.9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3.5米,厚度18厘米;张林镇公吉王村计划修建四级水泥路8.44公里,路基宽6米,路面宽4.5米,厚度20厘米;贾宋镇师洼村计划修建四级水泥路3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3.5米,厚度18厘米。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533.4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26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6.7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31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31日完工,2017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罗洼村、白杨树村、公吉王村、师洼村等4个贫困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受益贫困群众285户759人。
7.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1)建设任务:共建设供水工程27处,其中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4处,管网延伸供水工程2处,改造提升1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水管理站23处,加压泵站1处,管理房23处,新打机井21眼,大口井4眼,泉室1座,蓄水池6座,拦河坝1座,配套潜水泵31台套、压力罐22台、配电控制柜21套、水质消毒设备24套、管道加压泵1台,埋设干支管道总长521254米,安装自来水入户设施8738套,供电线路9700米。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955.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5.3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17年8月20日完成招投标,2017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5月30日完工,2018年6月30日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杨营镇、张林镇、石佛寺镇、高丘镇、王岗乡、曲屯镇、晁陂镇、卢医镇、枣园镇、马庄乡10个乡(镇)16个行政村33359名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村16个,受益贫困群众2353户9379人。
8.赵河(贫困村流域)河道治理工程
(1)建设任务:清淤疏浚河道6.446公里,河道两岸防洪墙堤防2.23公里,两岸岸坡拆除重建2.586公里、新建两岸岸坡护砌2.86公里,两岸岸坡坡脚加固7.446公里,左岸桩号5+110改建2.5x2.5米方涵、右岸桩号4+480新建φ80管涵。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2274.31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1137.155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137.155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计划2017年7月30日完成招投标,2017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0日完工,2018年11月30日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有效避免河道岸坡塌滑、凹岸冲刷切割严重、堤防断面及高度不足等险情,确保赵河马隐店(魏湾桥)至312国道桥段河道安全,受益群众958户3950人。
9.贫困村农田水利综合治理项目
(1)建设任务:灌区修复交通桥、涵洞、修复护堤、设立防护网、灌区清淤、灌区坑塘防护、山区贫困村水位报警站等农田水利综合治理。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160.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60.5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15日完工,2018年6月15日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该工程有效防治高丘镇黑虎庙村、周盘村、响水河村,二龙乡老坟沟村,老庄镇果营、余堂等6个贫困村的山洪灾害,受益贫困群众3165人。
10.镇平县2018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高产稳产田1.8万亩,新打机井240眼,现有机井洗井41眼,配套混凝土井堡281座,潜水泵281台,地埋管道48公里,地埋缆线103.97公里,新建变压器房31处,配套变压器31台,新修4米宽混凝土道路23.1公里,新建地进桥52座,路桥18座,设置项目区标识牌2处,其他标志牌472个。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2700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14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5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计划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2018年7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完工,2019年7月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善下游农田灌溉及田间生产交通,增强抵御水旱灾害的能力。项目建成后,可年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56.06万公斤,年直接经济收益312.12万元,对增加项目区农民收入、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村容村貌项目
(1)建设任务:国开行一期项目涉及赵湾村、韩冲村等35个贫困村以无垃圾乱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放、规范摆放物品“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为重点的村庄环境集中整治。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04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04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28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20日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贫困村村容村貌,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受益群众2773户8344人。
12.户容户貌项目
(1)建设任务:2016年脱贫户2695户和2017年新增贫困户1061户实施改院、改水、改厕、改厨、改电、改门窗、改地平,增添必要的生活用品,倡树文明新风的“七改一增一树”行动。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751.2万元,其中县级资金751.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15日完工,2018年9月5日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户容户貌通过“七改一增一树”(改院、改水、改厕、改厨、改电、改门窗、改地平,增添必要的生活用品,倡树文明新风)、“五不五有”(不能住危房,要有大门和院墙;不能没门窗,要有玻璃和纱窗;不能没家具,要有床柜、条几和桌椅;不能没家电,要有电视和电扇;不能脏和乱,环境有改变)等整治活动,体现脱贫成效,展现精神风貌,受益贫困群众3756户11216人。
13.省派第一书记资金
(1)建设任务:玉都街道肖营村、杨营镇岁坡村、老庄镇凉水泉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7月15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派驻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脱贫致富产业项目。
14.市派第一书记资金
(1)建设任务:张林镇楚营村、老庄镇李家庄村、石佛寺镇赵湾村、玉都街道刘家岗村等12个贫困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6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67.0498万元,县级资金92.950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7月15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派驻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脱贫致富产业项目。
15.县派第一书记资金
(1)建设任务:20个乡镇(街道)76个贫困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7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9.48万元,县级资金730.5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7月15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派驻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脱贫致富产业项目。
16.安居工程
(1)建设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 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修缮或重建8558人,补助标准:C级危房维修补助5000元以内,山区对象户维修补助10000元以内;D级危房新建补助每平方米600元,山区对象户新建补助每平方米700元(D级危房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40000元)。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8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2018年7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贫困群众家庭达到安全住房条件,受益群众4504户8558人。
17.易地搬迁前期准备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易地搬迁项目前期费用。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17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178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1日完工,2018年12月1日开始验收。
(4)绩效目标:可解决易地搬迁户的住房保障问题,改善搬迁户生存居住环境和安置区基础设施,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实现搬迁贫困户如期脱贫,受益贫困群众339户1387人。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
1.到户增收项目
(1)建设任务:县域贫困户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项目进行补助,以家庭为单位,每户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5000元,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0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5)责任单位:扶贫办
2.贫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贫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补助资金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8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2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8月31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培育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
3.产业贷款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对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较强的带贫能力,能够为贫困户提供务工岗位、承诺利益分红并签订帮带协议的农业新型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具有一定的带贫能力,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县内骨干带贫企业扶贫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为2%。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8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完工,2018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并通过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经营成本。
4.小额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对有贷款意愿、有脱贫项目、有良好信用、有就业创业潜质和劳动能力且年龄在20至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标准为基准利率。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1日开始建设,2018年12月31日完工,2018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有就业创业潜质、有贷款意愿、有一定技能素质和有较强信用意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贷款,并降低融资经营成本。
5.风险补偿金
(1)建设任务:为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安排资金500万作为风险补偿金。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500万元,其中省中央资金410.62万元,省级资金89.38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日开工,2018年3月1日完工,2018年3月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金融部门因发放扶贫贷款而形成的不良贷款建立补偿机制,构建风险共担机制,分散扶贫贷款风险。
6.扶贫车间、产业化扶贫基地奖补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扶贫车间、产业扶贫基地带贫脱贫奖补资金,补助县内带动贫困户脱贫效果显著的示范性扶贫车间60个、产业扶贫基地45个,对主体车间以建设面积每平方米8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对于经营效益好、带贫成效突出、车间面积超过1000㎡的扶贫车间及改扩建扶贫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奖补);对符合条件的产业扶贫基地每带动一户贫困户奖补不低于5000元(带动能力强、增收效益好的产业扶贫基地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奖补)。
(2)资金安排:计划总投资5788.92万元,2018年安排资金4703.1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21.3295万元;市级资金12.3965万元;县级资金1169.41万元。剩余部分由以后年度统筹整合资金列支。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大力发展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使建档立卡贫困户能有两项以上叠加收入(其中必须有一项收入来自于车间或基地),实现稳定脱贫。受益贫困群众4107户11756人。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
1.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
(1)建设任务:为全县所有农村贫困家庭配备一个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13.3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3.32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18年4月12日完成招投标,2018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18年4月24日完工,2018年4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素质,提升农村贫困人口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健康扶贫政策精准落地和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使其少生病,少生大病,收益贫困群众18966户50369人。
2.医保救助工程
(1)建设任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提供门诊和住院救助。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20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0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完工,2018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降低贫困户医疗支出,切实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
3.雨露计划
(1)建设任务:计划资助1500户贫困家庭学生,17年秋季每生1000元,18年开始每生每年3000元。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31日完工,2018年10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受益贫困群众1500户5250人。
4.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党群服务中心一个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7月31日完工,2018年8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菊花场村部办公条件,增强基层组织服务功能,受益贫困群众48户183人。
5.贫困村文化广场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化文化广场2个,并配套建设一个简易舞台、阅报栏、电子阅报屏、体育健身设施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4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1日开工建设,2018年7月31日完工,2018年8月2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确保黑虎庙村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受益贫困群众154户569人。
6.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化卫生室5座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6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6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20日完工,2018年7月15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解决5个贫困村贫困户看病难问题,受益贫困群众402户1407人。
7.2018年度贫困人口参合补助项目
(1)建设任务:2018年度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补助,每人50元。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273.67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73.67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6月30日完工,2018年6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费用负担,受益贫困群众54734人。
8.贫困人口参与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1)建设任务:对参与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贫困人口进行补助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138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38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4月30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1日完工,2018年12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受益贫困群众3520人。
9.残疾人贫困户辅助器具购置项目
(1)建设任务:为810名残疾人购买发放轮椅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3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7月31日完工,2018年7月31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为贫困残疾人口出行提供便利
10.残疾人贫困户无障碍通道建设
(1)建设任务:为300户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9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30日完工,2018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适度解放重度残疾人家庭生产力。
11.生态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在深度贫困山区开展生态扶贫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54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4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25日开工建设,2018年7月10日完工,2018年7月10日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前提下,帮助山区贫困户脱贫致富,受益贫困群众240户840人。
(四)其他项目
1.往年度项目质保金
(1)建设任务:往年度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农田水利项目质保金,包括:2014年以工代赈6.4万元、2016年以工代赈43.6万元、少数民族6.8723万元、农田水利项目61.112008万元质保金、老庄污水处理厂项目质保金9.811668万元、2016年易地搬迁项目质保金72.981931万元、老庄镇李家庄村道路项目质保金5.6万元、遮山镇陈善岗村道路项目质保金6.3万元、2014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老庄镇东湾村道路工程质保金1.5479万元。
(2)资金安排:安排资金214.225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214.2258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3月30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完工,2018年12月31日验收。
(4)绩效目标: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五、部门分工
(一)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确定
1.乡镇申报。乡镇(街道)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实际需求,汇总年度需实施的各类项目,分类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口专班(项目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专班把关。各专班(项目主管部门)对乡镇申报的扶贫项目进行筛选把关。确定后统一编制可研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工程类项目要明确工程量、资金测算、绩效目标、招投标方案等内容,产业发展类项目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测算、项目运作模式、带贫规模、带贫对象及绩效目标等。
责任单位:各专班、项目主管部门
3.评审立项。各专班将把关后拟实施的扶贫项目报县发改委进行立项,县发改委按照项目类别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立项。需实地核查勘验的项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勘验,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立项的项目真实、可靠、可行。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4.项目汇总入库。县扶贫办将各专班(项目主管部门)经发改委立项的扶贫项目编入年度项目库,汇总后提交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下达项目批复。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5.下达投资计划。县发改委依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批复,结合县财政局提供的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向各专班(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下达年度扶贫项目投资计划。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6.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发改委下达的年度扶贫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办理报账拨付业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项目实施管理
按照专班推进,乡镇(街道)实施的原则,各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投资评审、招标投标、项目监理、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负责。
1.投资评审。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的有关规定,凡需进行投资评审的项目,财政部门要提前组织对相关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评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投资评审,缩短评审时间。项目一经评审,各专班(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做好投资评审结论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后续工作衔接,加快相关工作进程。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开辟脱贫攻坚项目“绿色通道”,提高脱贫攻坚项目招投标效率。合理确定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在不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合理制定限额标准。投资额度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要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采购效率。
中标单位确定后,要及时签订规范的项目中标施工合同,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报账程序、违约责任等条款及时进场组织实施。
同时,建立对项目建设方的履约信用评价和“黑名单”机制,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的,提高其政府投资项目的信用评价;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或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履约能力差、弄虚作假、工作效率低的,纳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
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
3.项目验收。各专班(项目主管部门)要统一制定项目验收制度,制定规范的验收程序,根据项目类别明确验收标准及参与验收的单位、人员资质。可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的模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责任单位:各专班、项目主管部门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统筹程序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通知》(预财农〔2018〕41号)《南阳市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宛办〔2016〕27号)文件要求,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收到上级下达的统筹整合资金文件后,向扶贫办下达增加预算通知书。
(二)拨付程序
1.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项目,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2.项目资金申请经县扶贫办汇总审核,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副县长、扶贫主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签字审批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报县财政局。
3.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三)报账程序
1.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报账。
2.报账资料经项目主管单位、扶贫办和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七、监管措施
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财政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对虚报、冒领、克扣、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举报事项
1.对举报的问题,可使用电话或者信件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或县财政局反映。
2.对于信件举报问题,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县扶贫办 0377-60281967
县财政局 0377-65937613
附件:镇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扶贫项目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