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镇平县老庄镇花岗岩整合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镇平县老庄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矿区东西宽2.20km,南北长0.76km,面积1.6621km2,开采标高:+200m~+285m,矿山开采规模为荒料1.5万m3/a,建筑用花岗岩矿4.7万m3/a,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7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平县本康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朝东 联系电话:130376056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6911877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按以下步骤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调查分析----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综合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总量控制、公众参与、清洁生产、监控计划)----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包括报告书简本)----公众参与调查和召开座谈会----专家评审----修改补充完善报告书----送环保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选址可行性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作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请您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您认为当地环境状况如何? 2、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是否了解本项目建设?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5、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所持有的态度(如持有反对意见,请一定要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邮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请尽可能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镇平县本康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