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本着续建项目、成熟开工项目和大个示范带动项目三个优先的原则,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向上争取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引进、自筹项目,进行多次筛选、论证和优化,共确定全县重点建设项目65个,总投资194亿元,年度计划43.5亿元。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4年镇平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并就重点项目实施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点项目“四制三挂钩”推进机制,实行项目责任机制、项目倒逼机制、项目例会制度、完善联审联批机制,把重点项目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乡镇办、县直有关责任单位“政治、经济、荣誉”挂钩;完善重点项目建设要素资源配置,与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挂钩;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检查,与“一改双优”评价挂钩,保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紧紧围绕年度计划目标,逐项目制定工作线路图,制定具体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间节点任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并有效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合理安排计划,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使项目建设按计划保质保量推进。
四、各乡镇办和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在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立项、征地、环评、资金筹措和要素保障等各方面全力做好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五、县发改委、大项目办要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及时汇总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全县绩效考评范围,要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考评,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2014年度镇平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项目 计划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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