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平县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平县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1日
镇平县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业集聚,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力争实现县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全覆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为目的,引导土地流转向规模化经营的优势主体倾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管理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切实落实好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进“三权”分置并行。通过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引导农民由转包、出租让渡土地经营权方式向入股经营、合作经营等共享土地经营权方式转变,进一步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三权”分置实现载体,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郭庄、王岗为试点乡镇,实施规模化流转,其他乡镇办各选择1-2个试点村,集中连片推进。
三、产业导向和总体布局
紧紧围绕“三区三带”总体布局,在巩固发展粮食、畜牧、蔬菜3大基础产业上,着力做大做强苗木花卉、金鱼养殖、林果、中药材、食用菌5大特色产业,逐步实现“粮满仓、果飘香、水涵养”的生态大美镇平总格局。
(一)以彭营、张林、侯集、郭庄、安字营、马庄、贾宋等乡镇办为主,以优质粮油生产和想念食品产业园为载体,打造15个想念农场,示范引领50万亩优质粮食生产区,稳步提升粮食主产区功能,确保实现粮食总产10亿斤产粮大县目标任务。
(二)以郭庄、马庄、张林、侯集等乡镇办为主,重点发展温棚农业,打造有机、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区。
(三)以玉都、卢医、高丘、王岗、老庄、侯集、曲屯、贾宋、晁陂等乡镇办为主,引领发展特色林果和苗木花卉为主的观光农业示范区。
(四)以二龙、高丘、石佛寺、老庄等乡镇为主,重点发展食用菌生产,打响品牌,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
(五)以贾宋、枣园、王岗、卢医、高丘沿线村,遮山、彭营、安字营、侯集沿线村,柳泉铺、玉都、老庄、二龙沿线村,进一步抓点连线带面,打造特色农业长廊。
(六)以枣园、曲屯、张林、遮山、侯集、石佛寺等乡镇为主,重点发展艾草、中草药、瓜蒌、柴胡、牧草、羊肚菌等产业种植区,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产业。
各乡镇办要根据县里总体布局,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选准产业,找准试点,抓好典型。同时,通过土地流转在发展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引导多种产业协同发展,建设特色高效农林畜为一体的综合性发展产业基地和林下种植、养殖业,进一步开发贫困村优势资源,助推脱贫攻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各乡镇办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加强对土地流转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消除顾虑。县农业部门要依托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一步做好土地流转法律政策宣传咨询、供需信息发布、流转方式、指导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各乡镇办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本辖区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登记、备案、发布,做好管理指导、价格商议、合同签订、鉴证和各项服务工作。各行政村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流转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1日-6月10日)
各乡镇办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建立50亩以上(含50亩)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库。对已流转、具有流转意向或具有承租意向的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澄清核实土地流转的面积、土地类别、流转用途、流转价格、转入方及转出农户的基本情况。对双方有自愿流转意向或由村(组)统一组织对外发包的,均要到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登记、申请、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力争实行连片规模经营。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土地流转公开、公平、公正。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11月20日)
各乡镇办要在澄清底子的基础上对农户流转出的地块逐块进行实地登记、公示,将待流转地块的基本情况向村民和外界公示,通过竞标方式落实受让方,商定流转价格,同时对受让方的诚信度和经营能力进行全面认真考察,确保土地流转的质量和效益。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签订合同,完善手续,落到实处。在实施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做好协调服务,严禁强行流转农民的承包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机大搞土地调整,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交流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
土地流转工作实施中,县里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不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年终召开总结交流会,为全面做好全县土地流转、壮大集体经济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对在实施土地流转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乡镇、村或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将上报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土地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县里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实施。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乡镇办和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合力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实施。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有序开展。
(三)扫清确权遗留。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严格落实承包地“应确尽确”的要求,确保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使其放心流转承包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化管理,为土地流转提供科学化服务支持。
(四)严格奖惩标准。县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对流转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诿扯皮,推进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对整体流转面积占所辖区域土地面积80%以上的,按每亩20元标准进行奖励。对土地流转程序规范,经济效益显著的前三名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附件:1.镇平县规模化土地流转试点乡镇、村名单
2.镇平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经营情况调查登记表
附件1
镇平县规模化土地流转试点乡镇、村名单
规模化流转试点乡镇:
郭庄乡 王岗乡
集中连片流转试点村:
玉 都 办:肖营
雪 枫 办:七里庄
贾 宋 镇:桥南
石佛寺镇:贺营
遮 山 镇:白沟
柳泉铺镇:新集
马 庄 乡:尤营
老 庄 镇:时沟
杨 营 镇:尹营
彭 营 镇:彭庄、宋营
晁 陂 镇:刘沟
安子营镇:王洼、梁寨
枣 园 镇:塔梁
张 林 镇:李寨、禹王庙
曲 屯 镇:安洼
卢 医 镇:白龙庙、周堂
高 丘 镇:史岗
侯 集 镇:辛庄寨
二 龙 乡:王坪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镇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