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任[2005]2号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接县委镇文〔2005〕40号、41号、县委组织部镇组文〔2005〕24号文件通知,决定:
李领敏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姚富兴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编外离岗;
陈居辉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免去其县供销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杨金仓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正科级);
薛玉生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兼蚕业公司经理(正科级),免去其县市场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段作凡同志县蚕业公司经理(正科级)职务,编外离岗;
李德强同志任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姜红健同志任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国政同志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兼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编外离岗;
免去兰有国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吕振祥同志县外贸局局长职务,编外离岗;
马本昌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刘书华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常进国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周国芳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编外离岗;
万健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张显华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编外离岗;
尚海群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马丰和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编外离岗;
韩磊同志任县烟叶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高顺堂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职务,编外离岗;
免去苗明堂同志县物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正科级)职务,离岗休息;
免去裴云石同志县持改办副主任(正科级)职务,离岗休息;
侯林晓同志任县商业局局长,免去其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庞子立同志任县医药公司经理;
姜炳硕同志任县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魏普健同志任县外贸局局长;
免去刘智如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明虎同志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二OO五年六月三十日